城里媳妇乡下郎

Sweet Home Alabama 2010-05-30

昨天看了一部半老的电影,情归阿拉巴马Sweet Home Alabama。 02年前后的片子了,一直没有看过,以为是一个很忧郁很有深度的文艺片,看了才知道是一个帅哥美女的轻喜剧:小美女在纽约事业有成之际,又有大帅哥1号金龟婿主动求婚,貌似一切多么美好。只是——小美女年轻时一不小心结过婚,而且还没有离婚……于是小美女回到阿拉巴马州家乡找大帅哥2号老公先离婚。然后然后然后,最后小美女和大帅哥中的一个幸福的生活在一起,happily ever after...总体感觉还不错,剧情节奏明快,看起来也不费脑子,轻松自在的很。

物不平则鸣。所有的电影戏剧都必须想方设法的设计一个不平衡的矛盾,所以大部分电影不是王子调戏了灰姑娘,就是公主吻醒了小青蛙。有了等级差异之下的爱情才引人注目,否则就是现实中中常见的干柴配烈火,冰棒配雪糕,失身少女配残疾青年,牧羊女配扫烟囱的,爱谁谁,没人关心。情归阿拉巴马的妙处是在于女主角是姑娘的出身小姐的命,一边榜上了纽约帅酷爽飒的当代白马王子,一边却又和高中时期的土包子男人未尽前缘。于是矛盾冲突就全来了。帅哥1号和2号貌似都不愿意放手,小美女于是徘徊在过去和现实,城市和农村,帅哥1和帅哥2之间难以抉择。

不知道美国人会不会真的这样,这种在大城市混出了头儿,却年轻轻又忍不住回乡的,在中国的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去过大城市读书或者打工的人,大部分就心甘情愿的留在城市,老老实实贡献出自己的青春血肉让城市榨干了当柴烧。家乡是好啊,好山好水好地方,但是就是收入不够多,生活水准不够高,子女教育环境不够好,好不容易走来,怎么能这么轻易走回去呢?孔雀东南飞,十里一徘徊。不过再怎么徘徊,孔雀还是要义无反顾的飞向东南沿海和大城市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正如现实中会有这么多的北漂和硬盘,会有一年一度举世无双无以伦比的春运。多年以后,等这波儿北漂和硬盘们站稳了脚跟,他们和他们的后代就可以会被认同为当地人,然后可以去协同城市一起继续压榨和剥削新来的北漂和硬盘们。“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情形,也只是被流浪歌手唱起来吹牛和意淫,最后免不了一句“谢谢你给我的爱陪我度过那个年代”而结束。

情归阿拉巴马是一部爱情浪漫轻喜剧,浪漫的半个同义词是虚幻。所以电影讲了一个不太现实的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大获全胜的虚幻故事。故事情节太理想,人物心态不靠谱。所以看电影就不用太在意是不是现实。看看美女和帅哥们养养眼,听听金发美女Reese Witherspoon亲切得掉渣儿的南部口音,开心一两个小时也就算了。

 

抽烟

Smoking 2010-05-22

又是一波学生毕业,又是一顿聚餐。奇怪得很,每每到了学生毕业的时候,总会有种郁郁的想抽烟的冲动。上几拨学生毕业的时候在海边抽了几次阿拉伯水烟,那东西不像纸烟那么冲,苹果或者葡萄口味的入喉还凉凉的,深深一口吸到肺里,然后在很饱满的把烟喷出来,云雾缭绕。咱都喜欢自称龙的传人,大概吞云吐雾也是龙的一种自然表现。

从小到大酒是不忌,但是烟却基本不碰。不吸烟大概也是一种逆反。老爸一直是个大烟枪,从我记事开始基本上就是烟不离身。老爸会找一切可以吸烟的理由吸烟,早起一根,吃饭一根,蹲坑一根,上班前一根,下班后一根,睡觉前一根……林林总总,一天一包多才够。中学时候同年的男生开始学着抽烟,也有哥们儿手把手的培训:夹香烟时候食指和中指要轻轻的端着,大拇指指肚儿暗暗的扶着,身体要含而不露的慵懒,面目要沉静似水的平和,总之要觉得自个儿从内而外的牛逼和忧郁。老爸的耳濡目染和同学的言传身教,最终却一点没让觉得抽烟和耍酷的必然关系。如果一排十个人只有你一个用抽烟来表达自己的牛逼和忧郁,那你算是个人物;但是如果已经有五个人已经用这种方法正在牛逼ing和忧郁ing,那我宁愿整点儿别的。

在大学的时候,99年大三上学期有一段时间压力很大,心理很郁闷,于是在楼下小卖部买了包烟打算开始学坏。红梅,五块钱,黄盒儿的那种,好多学生都抽这个。在四教上自习累了,一个人慢慢走到外面的牡丹园,然后点着了烟靠着墙蹲着。那时候抽烟的技术不过关,烟一到肺里就呛得厉害,鼻涕眼泪一起下来不合算,于是大部分时候都是让烟含着自己慢慢烧掉了,自己则看着外面发呆。四教门口红红绿绿人来人往,主干道上落叶飘飞川流不息。时间过得很快,到学期结束的时候,一包红梅里面居然还剩下了四根。寒假回家之前揉作一团,扔到了字纸篓里。后来再回来一直到04年离开校园,我再也没有过买烟抽的冲动。

05年在美国实习了一段时间。公司找了一个地儿让去观摩,地点在西弗吉尼亚州Charlston附近的Beckley,群山环绕,风景优美。大家一般临晨3点出发,开车三四个小时到井场,然后一般一天两个到三个活儿不等。当时跟几个老美监督混了个脸儿熟,真正帮忙是帮不上,插科打诨瞎掺和掺和倒是可以。Beckley有个监督有嚼烟草的习惯,结果被他骗着嚼了一回。说是把烟丝拣出来,大拇指指头肚儿大小的一堆,然后夹在下牙齿和嘴唇之间。口水浸着了觉得有麻麻的感觉了就吐一口口水。我是夹了不到十分钟,口水淋漓不止,嘴唇又麻又涨,连脑袋都开始发晕冒金星,赶紧吐干净漱口。烟草原来不是什么人都能嚼的。有幸观摩了那个监督嚼着烟草call了一个活儿,真TM的是极品。丫挺的干活之前试完压之后从包里掏出一个特制的铝壶放在桌子上,然后扒拉扒拉小半盒烟丝放到嘴里。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面,这丫每隔五秒钟往那个铝壶里吐一次口水,声音听起来浓腻粘稠,仿佛压裂用的胶液,恶心得我一阵一阵反胃,浑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个人所见:嚼烟草在所有嗜好最恶心的一种,没有之一。

来阿布扎比之后抽了不少次阿拉伯水烟,可能是呼噜呼噜的水过滤真的有效果,现在终于能把烟吸到肺里了,算是技术上的跨越式进步。烟既然能深深吸进肺里,那么再次喷出来的时候颜色浓度和几何形状就有了质的区别。吸烟对于男人而言其实是一种表达方式,它把空口无凭的长吁短叹变得有形有质,所以有了颜色浓度和几何形状的烟也就有了灵魂和精神,可以表达主人的心意。不过这次聚餐没有水烟,同事Eric扔了一根哈瓦那过来,点着了使劲嘬了一口,然后慢慢喷出来。这时候的自己左手端着Scotch,右手夹着古巴雪茄,身体开始觉得慵懒,面目开始变得平和,然后自己觉得自己屌的要命。或许这就是当年哥们儿希望我们体会到的忧郁和牛逼。

怪物金刚

Peter Jackson "King Kong" 2010-05-16

今天MLC大厅等人,居然看了半截Peter Jackson版本的金刚。想起来以前写过的东西,翻出来看看觉得还挺有意思。06年春节前后的时候是专门跑到天津劝业场一个大电影院看的金刚,电影很出人意料的好,似真似幻,非常感人,所以就忍不住写了点自己的观点。四年半之前写的东西了,现在看看觉得笔力很嫩,翻漏着未成年人酸酸的文艺腔。不过人的各方面成熟就和用锅炖红烧肉一样,一点一点上色和老起来是必然规律,一切问题都只是时间、佐料和火候问题。

以下摘自06年2月博客:

金刚是山野里的王者。在那个传说中的骷髅岛上,丛林中飞行着手掌大的蜘蛛,山涧里充斥了腿一样粗的蛆虫,夜晚人一样大的毒蝙蝠满天飞舞,还有庞然修伟的恐龙穿梭其间。当然,最大最凶猛的怪物是金刚。他伤痕累累,但活得健康;他没有对手,所以经常孤独。金刚并不是真正的怪物,他只是太强大,也太另类。凶猛时他可以一掌把霸王龙的脖子拍折,安静时会坐在自己窝边看落日啃竹子;愤怒时他会拔树根砸石头毁灭身边的一切,但是他也会把自己的窝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金刚的主题词是孤独、强大和另类。

安几乎是世界上最单纯最感性的雌性。她是一个演员,生活所迫走上了骷髅岛的探险之旅,也遇到了金刚。第一次见面是紧张而且粗暴的,但是当她渐渐发现了金刚庞大身躯里细小的心时,情形发生了一些变化。安的勇敢、理解和宽容使得她竟然不害怕金刚。他们一起面对过最凶残的霸王龙,也一起在山间看到最美丽的日出。她对金刚产生了一种混合着信任、同情甚至母爱的情感。

但是金刚爱上了安。一半爱情一般机缘巧合之下金刚来到了城市。人们害怕他,利用他,引诱他,嘲笑他,捆住了他的手脚。在城市里,金刚发现自己不再是王者,同时也发现安并不属于自己。是被链锁捆着但是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还是挣脱链锁去寻找自己的爱人?金刚选择了后者。狂怒之中他挣脱了一切,也终于找到了正在寻找他的安。

昔日重来?他们相伴漫步,一起溜冰,一起看日出。帝国大厦的日出虽然和骷髅岛的一样美丽,但是在太阳下面却不是青山绿水,而是钢筋混凝土的丛林。人类社会没有宽容到容纳异端或者怪物的程度。又一场对决开始了,但是结果却和上次不一样。与金刚相比,人类所创造的怪物机器或许更加另类和极端。因此这次并不是所谓对决,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屠杀。

骷髅岛的丛林里,金刚可以用蛮力打败霸王龙来保护安;但是在城市丛林里,安却无法用自己的呼喊来保护金刚。暴力、悲伤、误解和失望之中,金刚最终放弃了希望,飘飘然然坠落在城市的喧嚣之中。

Peter Jackson版的《金刚》是一个童话和物化了的悲剧。它真正讲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的孤独而天赋异秉的野孩子因为爱情来到大城市,但是在大城市里不被认可,最后被城市所埋没的故事。